国际空间设计大奖—艾特奖章程
第一章:总则

第一条 奖项名称

艾特奖,英文名:IDEA-TOPS,取“巅峰创意”之意,定位为国际空间设计大奖。

第二条 设立宗旨

现代人的生活与空间品质休戚相关。艾特奖旨在发掘和表彰在城市设计、建筑设计、室内设计、景观设计、可持续发展等领域,在空间形式、技术应用、艺术表现及文化特质再现上,做出卓越的创新实践的设计师和设计机构,搭建全球空间设计的思想、观念交流与对话平台,打造全球具思想性和影响力的设计大奖,为全人类可持续的生活与栖居而贡献力量。

第三条 运营机构

深圳市东方辉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艾特奖总运营机构。

第二章:奖项设置

第四条 奖项类别

A、城市设计

包括新城区城市设计、规划新建区域、城市更新、城中村改造、街区改造等。

B、建筑设计:

1)文化建筑设计: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、文化馆、文化艺术中心、展演类建筑等。
2)教育建筑设计:高等院校、职业院校、中小学、幼儿园等校园办公及宿舍建筑。
3)住宅建筑设计:独栋住宅、联排住宅、集合住宅、公寓等住宅类建筑。
4)商业建筑设计:购物中心、商业街区、酒店、餐饮、娱乐类建筑等。
5)公共建筑设计:办公楼、科技园、城市综合体、交通建筑、体育建筑、会展建筑等公共建筑。
6)绿色建筑设计:节约能源、低碳环保,促进与自然生态和谐共生的建筑。
7)装配式建筑设计:采用装配式设计建造的各种建筑。

C、景观设计:

1)都市景观设计:城市公园、广场、绿化景观带、街区等公共环境景观设计。
2)社区景观设计:庭院景观、社区花园景观、社区开放空间等景观设计。
3)生态景观设计:风景区、郊野公园、自然生态保护区、森林公园、地质公园等景观设计。

D、室内设计:

1)文化空间设计:学校、教堂、博物馆、音乐厅、影剧院等文化教育功能的公共空间。  
2)办公空间设计:各类办公场所,包括总部大楼、现代服务机构营业场所、小型办公、共享办公等空间。
3)商业空间设计:商场、专卖店、零售商店、美发中心、书店等各种商业空间。
4)展示空间设计:展厅或不同于零售店的产品、服务宣传展示场所,包括房地产营销中心、会展搭建的临时展销厅等。
5)餐饮空间设计:主题餐厅、酒楼、特色风味餐厅、连锁餐饮等各种餐饮空间。
6)娱乐空间设计:酒吧、夜总会、俱乐部、影视、游艺等娱乐场所。
7)酒店空间设计:各类酒店室内空间(酒店类别认定的标准是室内设计项目必须具有客房、大堂和公共服务等空间)。
8)休闲空间设计:会所、水疗中心、SPA等各类休闲场所。
9)居住空间设计:别墅、大平层、公寓、集合住宅等居住空间设计。
10)陈设艺术设计:包括家具,软装,装饰画,艺术摆件等在内的室内软环境设计。

E、光环境设计:

1)城市建筑光环境设计:建筑外部光环境、广场、公园、公共空间、街区、庭院、游乐场等夜景灯光设计。
2)建筑室内光环境设计:文化艺术、商业、娱乐、展示类等各种公共建筑内部的光环境设计。

F、城市公共艺术:

各类置于城市公共空间的艺术作品,包括艺术装置、光影艺术、科技艺术、城市雕塑等。

第五条:奖项产生

1、奖项设置:根据获奖进阶次序依次为:城市入围奖、城市十强(City TOP10)、国家级赛区五十强(Country TOP50),全球五强(Global TOP5),全球最佳设计大奖。另外,可设置特别奖项。

2、评选流程:
1)城市入围奖:由专家评审团对本城市参赛作品进行评审,评出各专业类别的城市入围奖,授予艾特奖·城市入围奖荣誉证书。
2)城市十强(City TOP10):以城市为赛区,城市入围奖作品才有资格进入城市十强评审环节,由专家评审团按专业类别评选出城市十强,授予艾特奖·城市十强荣誉证书。
3)国家级赛区五十强(Country TOP50):以国家为赛区,各城市赛区十强作品才有资格进入国家级赛区五十强评审环节,由专家评审团按专业类别筛选评出国家级赛区五十强,授予艾特奖·XX国赛区五十强荣誉证书,同时授予荣誉奖牌一面。
4)全球五强(Global TOP5):国家级赛区五十强获奖作品方可进入艾特奖全球五强评审环节,由艾特奖国际评审团按专业类别筛选评出各专业类别全球五强。由艾特奖组委会统一签署授予艾特奖·全球五强荣誉证书及奖牌一面。
5)全球最佳设计大奖:由艾特奖国际评审团在艾特奖全球五强获奖作品中,按专业类别筛选评出最佳设计大奖,每个类别全球仅限1名,授予艾特奖·全球最佳设计大奖荣誉证书及艾特奖奖杯一座。
6)依据本届参赛作品质量,各类别、各层级奖项可以全部或部分空缺。

第三章 : 参赛规则

第六条 参赛条件

1、面向全球公开征选,参赛者不受民族、宗教、地域、国别的限制。
2、参赛作品必须为两年内竣工(从投稿日期倒推两年)项目,参赛作品图片必须为竣工后的实景照片。
3、集体创作的作品必须标明主创设计师姓名或主创设计公司名称。
4、参赛作品为合作项目时,必须注明合作单位及分工明细。

第七条 参赛时间

每届的参赛起始时间为12月1日,截止时间为次年7月31日。(第14届艾特奖作品征集截止时间:2024年12月31日)

第八条 参赛步骤

1、登陆艾特奖官方网站(www.idea-tops.com),选择语言版本进入参赛栏目,点击“立即报名”。

2、上传参赛作品,提交参赛资料。须提交的资料包括:
1) 遴选不少于10张充分体现参赛作品创意亮点和风格的实景图片,图片要求为JPG 、JPEG、GIF、PNG 、BMP格式,分辨率不低于300dpi;
2)平面图、施工图及表明其他设计特点的相关资料不超过5张图片,图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;
3)设计理念的文字阐释与说明(不超过2000字)。

3、参赛作品资料完善后,在线支付参赛费,支付成功即参赛成功。

4、在线填写《艾特奖参赛申请表》,进入评审系统。主办方将对参评材料进行审查,材料不完整、有明显错误纰漏、参赛类别不匹配、不符合参评要求的相关材料,主办方会引导参赛者进行修正,约定期限内未修正可视为无效或作废。参赛者如无法确定参赛类别,可与有关工作人员沟通确认后提交。

第九条 参赛费标准

1、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:800元人民币/件作品;其他境外参赛者:150美金/件作品。

2、作品确认参赛即须交纳参赛费。参赛并缴纳参赛费成功后,除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评选取消外,不能因参赛者任何主观原因退费。不论参赛结果如何,包括取消参赛资格,费用一律不退。

第四章 : 评审

第十条 评审团

1、评审团的职责包括制定及修订奖项的评审规则、实施办法,遴选年度评审委员,参与年度评审会议、审核最终获奖名单等工作。
2、赛区评审团聘请本土及国内外资深人士担纲。
3、国际评审团聘请全球资深专家、学者、顶尖建筑师和设计师、业界知名人士、财经专家、意见领袖以及有广泛影响力的媒体主编担纲组成。
4、所有担纲艾特奖评审工作的人士(含赛区)均由艾特奖组委会统一签署颁发聘书。

第十一条 评审原则

艾特奖评审工作秉持专业、严谨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尊重每一位参赛设计师及其作品,文明评判、公平评分。以高度的专业标准、专业责任及严谨的态度开展奖项的评审。

第十二条 评审标准

艾特奖按创新性、功能性、艺术性、生态协调性四个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。

1、创新性:具有独特的原创性设计理念与形式
1)设计观念与手法的创新性;
2)技术及材料运用的独创性;
3)创造性的设计艺术表现形式。

2、功能性:设计符合科学与专业规范的功能要求
1)功能上的巧思与使用上的创新;
2)功能安排合理,以用户需求为出发点;
3)功能与技术、环境的完美结合。

3、艺术性:具有高水平的美学品位、艺术追求和人文内涵
1)新颖独创的艺术表现形式;
2)以人为本,突出人文内涵挖掘、突出的“在地性”文化艺术特色;
3)艺术与工程技术的完美结合。

4、生态协调性:体现与自然生态的和谐共生
1)创造并引导绿色生态的生活方式;
2)充分利用绿色科技,将环保与科技的创新完美融合;
3)理解与充分利用地域与环境特质,建立环境友好的人居环境。

第十三条 评审方式

1、艾特奖评审工作统一在艾特奖在线作品评审系统进行,根据需要可增加线下评审、项目实地勘察等环节,确保评审的科学性与严谨性。
2、全部评审过程按评审标准进行,个别作品有异议的应组织复议,国际终评阶段评委需撰写获奖评语。

第五章 : 赛区设置

第十四条 赛区设立

1、为广泛、深入发掘杰出设计人才及设计团队,搭建更为卓越的全球性赛事运营平台,全球范围内各国家和地区(地级市为基本赛区单元)均可向艾特奖总部提出申请,符合条件者可授权设立艾特奖城市或国家赛区。赛区实行授权制,申请机构需获得艾特奖总运营机构书面授权后,方可开展赛区运营工作。

2、根据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实际情况,在本章程的框架下可另行制定《国际赛区运行条例》。

3、没有创立国际赛区的国家或地区可以经授权设立代表处。代表处开展艾特奖作品征集、宣传推广、国际赛区创建等筹备工作。

第十五条 赛区组织机构

各城市或国家赛区经艾特奖总部书面授权,可成立执行委员会(简称XX赛区执委会),负责该赛区各项赛务工作。赛区执委会成员由当地著名设计师、专家学者、地产界、媒体界等知名人士、有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人士担任。

第十六条 赛区职责

1、各赛区承担艾特奖的宣传推广、作品征集等事务。
2、各赛区评审工作由艾特奖总部直接负责并最终公布。
3、各赛区可以组织本赛区颁奖典礼,颁奖典礼须将活动方案提交艾特奖总部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。

第六章 : 全球颁奖典礼

第十七条 颁奖说明

1、艾特奖全球最佳设计大奖是表彰杰出设计人才的重要奖项,授奖即是向全球昭告获奖者在设计界的崇高荣誉。
2、艾特奖举行全球颁奖典礼,向艾特奖获得者颁发奖项,彰显对卓越设计人才的嘉奖与尊敬。
3、艾特奖的全球颁奖典礼时间为每年的11月份(具体日期以艾特奖组委会公告为准)。
4、获奖者可在艾特奖官方网站(www.idea-tops.com)下载电子版获奖证书。

第十八条 奖项召回

如参赛者获奖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相关创意知识产权时,经查证属实的,艾特奖组委会有权收回已颁发的奖杯、奖牌及获奖证书,并在艾特奖官网上发布公告。

第七章 : 奖项运营

第十九条 奖项推广

1、作品收录:艾特奖官方网站(www.idea-tops.com)永久收录艾特奖获奖作品和获奖者信息。
2、年鉴出版:艾特奖组委会可以组织出版《艾特奖获奖作品年鉴》。     
3、巡回推广:艾特奖组委会举办巡回推广活动,展示艾特奖获奖者的风采,传播艾特奖设计师前瞻性的革新思想与创造性的设计智慧,提升大众影响力。
4、全球联动:艾特奖鼓励全球合作伙伴、各国家与地区赛区开展项目合作和学术交流活动,借此促进国际设计交流与合作。
5、媒体传播:艾特奖优秀作品将同时进行线上、线下展示。并通过艾特奖在国内外合作媒体、行业知名杂志、互联网及新媒体等对外发布和传播,对获奖者及其作品进行推广,扩大知名度。
6、商业机会:艾特奖倡导“好项目、好设计”,艾特奖鼓励全球合作伙伴、各国家和地区赛区为优质项目方和获奖者搭建合作平台。

第八章 : 法律声明

第二十条 法律声明

1、参赛者在报名时应当提供真实个人资料,大赛主办方对参赛者身份的真实性不作实质性审查,但是一经发现参赛者资料失实,可以取消其作品获奖、发表机会。

2、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。如有涉及侵犯他人权利,参赛者应当自负全部法律责任,艾特奖组委会、主办方及承办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如因参赛者的侵权行为导致主办方遭受损失的,主办方有权向侵权人追偿。

3、参赛者自行负责一切关于其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,艾特奖组委会、主办方及承办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4、获奖者同意无偿提供并授予组委会如下权利:
   1)组委会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非商业性使用或委托出版社出版宣传;
   2)组委会拥有获奖作品的出版、展出权;
   3)组委会对作品是否虚假申报不负核实义务,如有版权纠纷,概由参赛者自负责任。

5、参赛者请认真阅读本章程条款,一经报名参赛,即表明参赛者同意并遵守本章程所有条款。

第二十一条 附则

1、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及修改权归主办单位;
2、本章程2022年1月19日起生效,原章程作废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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